近日,漳州市首张按面积批准采伐的人工商品林《林木采伐许可证》在南靖县成功发放,林农黄先生成为该项新政策的首位受益者。这标志着漳州市在深化林业改革、落实林农采伐处置权方面取得实质性进展。
办理过程中,黄先生来到南靖县行政服务中心提交申请,仅一个工作日便顺利领证。“以前伐区调查设计程序复杂,要等3到5天,现在只需填写简易调查设计表,一天内就能完成审批,省时省力还省钱。”黄先生高兴地表示。
据悉,南靖县近期出台《南靖县人工商品林按面积批准采伐技术实施方案》,通过精简调查设计因子和审批材料,大幅压缩审批时间。林业部门主动靠前服务,指导林农准备材料,实现单宗采伐审批一日办结,平均为每户节约费用500余元。
南靖县林业局工作人员介绍,以往按“蓄积量”批准采伐,从审批到实际采伐间隔较长,林木持续生长,易导致实际采伐量超出许可范围,林农面临法律风险。新政改按“面积”控制,林农在核准面积内可自主采伐,操作灵活性和法律安全性显著提高。
南靖县作为南方集体林区重要县,集体林地占比超85%。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后,森林经营碎片化问题凸显,采伐管理限制多、自主性不强,影响林农经营和抚育积极性。本次试点推行“按面积批准采伐”,是漳州深化“放管服”改革、激发林农积极性、推动林业高质量发展的关键举措,为全市林业改革提供了新经验。(张志伟 陈花玉 庄伟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