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月1日,《漳州市政务服务条例实施细则》正式施行,进一步规范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以法治打造“近悦远来”的营商环境。这项新规,正是漳州市人大常委会开展地方性法规实施情况“回头看”结出的硕果。
2025年7月,在设区市获得地方立法权十周年之际,漳州市人大常委会对12部施行满一年的地方性法规实施情况开展“回头看”,旨在做好立法“后半篇文章”,补齐“重立法、轻实施”短板,为市域治理注入动能。
法规是否“立得住”“行得通”“真管用”?公安、生态环境、住建、城管等部门率先行动,从宣传培训、执法落实、制度配套等方面自查法规实施情况。市人大常委会成立专项工作组,深入相关部门、立法联系点等地,对法规实施情况开展实地调研,积极听取意见建议。
在漳州古城核心区,工作组看到《漳州古城保护条例》在破解多代继承老宅修缮难题上发挥了关键作用,同时也发现部门协调机制有待进一步优化;在龙文区九十九湾,周边居民肯定《漳州市市区内河管理规定》施行后水环境的持续改善,也呼吁进一步加强监管执法……这些带着温度的“一线声音”,让法规完善找到了精准的着力点。
在认真研究分析、深化运用“回头看”成果的基础上,市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关于我市获得地方立法权十年来工作情况的报告》,并作出《关于加强我市地方性法规实施的决定》,系统构建地方性法规“进入执法、纳入监察、融入司法、列入普法”的常态化工作机制,将地方性法规纳入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内容,并推动5部地方性法规配套出台实施细则……
一场“回头看”,既是对立法质量、法规实施的全面检视,更是对治理效能的有力促进,推动立法从“有”向“好”、从“立得住”向“行得通、真管用”深化,让每一部法规都焕发持久生命力,让良法善治成为城市的幸福底色。
(黄凌宇 韩晓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