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漳州市东山县张女士在东山县政务服务中心公积金窗口,顺利办结东山县首笔购买车位提取公积金业务,成功提取6万元用于支付其在当地购置的产权车位款。
“以前只知道买房、租房能用公积金,没想到现在买车位也能提取。”张女士在办理完业务后表示,她通过东山县政务服务中心的宣传了解到这一利好政策后,便抱着试一试的心态前往办理,没想到手续十分便捷,全程高效顺畅。
漳州市今年2月出台住房公积金新政,明确缴存职工在省内购买与所购住房同一小区、拥有独立产权的车位(库),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推动公积金制度从支持“住有所居”向“住有宜居”转变。(记者 张雄敏 通讯员 林小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