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建省下达2026年乡村振兴示范创建省级补助资金,对全省第三批乡村振兴示范乡镇、示范村创建对象予以补助,推动“千村示范引领 万村共富共美”工程实施。我市合计获得补助17263.82万元,其中,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资金(示范创建)4059万元。
本次下达的资金由乡村振兴示范创建对象统筹用于乡村产业项目建设、基础设施完善,以及乡村环境治理等方面。对于全省乡村振兴示范乡镇创建对象,每个乡镇补助300万元。去年,我市有5个乡镇、55个村列入第三批省级乡村振兴示范乡镇、示范村创建对象名单。
近年来,漳州市用好用活各类涉农资金,示范地区产业发展活力显著增强,乡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水平大幅提升,为我市乡村振兴示范创建工作提供有力支撑。(漳州融媒记者 吴静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