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飙车炸街”隐患重重!
不仅严重扰乱居民正常生活,
还极易引发道路交通安全风险,
对市民出行安全构成极大威胁!
东山县公安局交管大队零容忍,
严查严打!
8月3日,东山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在工作中发现三部大排量摩托车涉嫌竞速行驶、噪音扰民,值班警组立即开展分析研判,迅速布控锁定嫌疑车辆。

经现场核查,确认3辆摩托车存在不按规定悬挂号牌、非法改装排气装置等违法行为。执勤民警依法对3名驾驶人进行处罚,并开展警示教育,责令其将车辆恢复原状。


非法改装隐患大
别让爱车变“祸车”
01危害行车安全
改装车通过非法手段对外观、动力系统、制动系统等进行了超出原车负荷的改装,改变了车辆原有的技术参数,容易留下火灾隐患,或影响车辆的制动、平衡。
02噪音严重扰民
机动车排气“炸街”噪音大,让群众不堪其扰。高分贝噪音不仅会对驾驶人的听力造成不同程度的损伤,而且会增加驾驶人的疲劳程度,影响行车安全。
03扰乱社会秩序
飙车“炸街”往往伴随着超速行驶,不仅违反交通法规,严重破坏交通秩序,而且极易发生交通事故,危及其他交通参与者生命安全,影响社会的稳定与道路安全。
相关法律链接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六条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拼装机动车或者擅自改变机动车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
(二)改变机动车型号、发动机号、车架号或者车辆识别代号;
(三)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
(四)使用其他机动车的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
二、交通违法处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飙车炸街者若存在超速行驶,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若存在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参数等非法改装行为,将被责令恢复原状,并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若存在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伪造变造机动车牌证等行为,将被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十五日以下拘留。
三、危险驾驶罪
出于竞技、追求刺激等动机,在道路上快速追赶、竞相行驶,情节恶劣的,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规定,处拘役,并处罚金。
四、交通肇事罪
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五、治安管理处罚
以寻求刺激等为目的,无事生非、追逐正常行驶车辆等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六、噪声污染处罚
违反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规定,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交警提示:马路不是赛车场,为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请广大驾驶人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拒绝非法改装,不飙车、不炸街、不扰民,守法文明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