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落实生态公益林地“占一补一”政策,漳州市政府近日下发通知,决定建立重大建设项目生态公益林储备库。
据了解,为有效破解发展与保护的难题,漳州市政府决定首先在东山赤山、芗城天宝、龙海林下3个国有林场经营区区位重要的商品林地规划建设1.2万亩调剂指标储备库,根据年度项目征地进度和生态区位的重要程度,按“占一补一”的原则,逐年调整为生态公益林地。今后储备库建设逐步在全市国有林场推开,重大建设项目征用方(项目所在地政府或开发区管委会)从储备库购买生态公益林调剂指标,每亩需缴交生态公益林补偿金不低于3万元(沿海防护林不低于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