喝了点酒,竟当街强奸女子、抢劫财物,而且还不是第一次作案了。昨日凌晨,犯罪嫌疑人邹某在第二次作案时当场被漳州市芗城区警方抓获。昨天下午,邹某因涉嫌强奸、抢劫罪被芗城公安分局刑拘。
公交站传来救命声
昨日凌晨1点30分左右,女孩阿花(化名)在漳州市区零号路一公交站一边等车一边玩手机,喝完酒经过的邹某突然抱住她,欲行强奸。
邹某捂住阿花眼睛和嘴巴,把她按倒在台阶上。阿花又抓又咬,大喊救命。邹某威胁她不要出声,并要摘取阿花手上的戒指。求救声惊动了附近居民,有人报了警。
这时,有3个男子经过,阿花挣脱邹某,躲到3个男子身后。见此情形,邹某不仅没跑走,反而对着3男子大喝:“看什么看,没见过男女谈朋友啊?”
南坑派出所民警火速到达现场。邹某往下池小巷逃去,最终被民警抓住。
手机牵出另一案件
经审讯,邹某今年25岁,初中文化,华安县人。民警发现邹某还因盗窃在2012年被芗城区法院判刑7个月,今年2月刚刑满释放。邹某痛快地交代了昨日凌晨强奸、抢劫的犯罪过程。
自称酒后管不住自己
邹某对自己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他低着头说:“当时和朋友喝了点酒,酒后乱性。”
经民警了解,邹某住在六石一带的出租房,还没结婚,在市区当电焊工学徒,每天大概收入100元。
邹某自称平时爱喝酒,而且酒后性情大变,控制不了自己,所涉及的两起强奸、抢劫案,全是在酒后所为。
邹某说,家里还有父母,父亲已丧失劳动能力。“叔叔,我都交代了,能不能不要关我?”他泪流满面,向民警哀求。
目前,该案还在进一步审理中。
民警在邹某身上搜到一部绿色诺基亚手机,这与他当电焊工学徒的身份不符。民警很快发现该手机是一部被抢手机,机主是阿红(化名)。阿红对民警说,3月12日22时许,她独自在漳华路某小区对面空地处,被一男子从背后夹住脖子,拖至绿化带。那名男子脱掉自己裤子企图强奸她,因她一直挣扎,那男子没有得逞,见有人路过,就抢了手提包跑了,包内装着这部绿色的诺基亚手机和500元现金。
经赶到派出所的阿红辨认,邹某就是当日抢劫和企图强奸她的嫌疑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