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南网6月7日讯 漳州开发区“新城·海世界”楼盘,54位购房者交了订金,却迟迟未能签购房合同(详见昨天本报N2版报道)。
新城公司表示,可以接收相关订金和手续,但他们不愿兑现鸿隆兴许下的优惠条款。双方因此争执不下,均称要等官司有结果再探讨如何处理。
昨日下午,漳州招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房地产管理局(以下简称“开发区房管局”)负责人黄先生明确表示,鸿隆兴收取订金违规,未进入房管局监管账户,导致部门无法监管,建议购房者通过法律渠道维权。
新城公司:鸿隆兴违规收订金未入部门监管账户
原代理商厦门鸿隆兴进出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隆兴公司”)与开发商漳州开发区新城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城”),对于“新城·海世界”8、9、10三幢楼存销售权纠纷,导致近50多人已交订金无法签订合同。
为了促成此事解决,昨日下午,经开发区相关部门协调,新城总经理林小镇接受本报记者采访。
林小镇说,按照协议,所有购房款必须缴入开发商在房管局备案的四个银行账户。2011年10月,新城发现代理商鸿隆兴擅自向客户收取订金,跟鸿隆兴相关负责人交涉,并要求停止收取订金行为。当时,新城也在原来的售楼部门外张贴声明,提醒购房者称,销售方出具的承诺、合同、协议等手续和文书,要加盖漳州开发区新城房地产有限公司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章才有效,且购房房款必须统一缴入开发商指定的银行账户,除此之外的,新城地产公司均不认可。
双方掐架:鸿隆兴承诺的优惠新城不愿意兑现
50多户已交订金的购房者,何时才能领到退款或签上合同?
昨天下午,记者再次致电鸿隆兴公司法人代表马立富的哥哥马立强。马立强明确说,还剩下54位购房者未退订金也未签合同,当初鸿隆兴公司一共向这些人收了400多万元订金。如果开发商愿意接收,他可以马上向他们移交400多万元订金和相关购房者的资料。
新城总经理林小镇请示公司高层后表示,如果马立强愿意移交相关订金和手续,他们可以接收,并且经核实无误后,他们会在短时间内通知相关购房者前来签购房合同。
但问题随之而来。记者将林小镇的反馈转达给马立强,他表示,当时收取订金时,他们向客户承诺交多少订金优惠多少房款,如果这个条件开发商能通过,他可以马上移交。
对于这点,新城无法接受。双方争执不下,均表示等官司有结果再来探讨如何处理。
房管局:鸿隆兴违规收款部门监管不到
对于这场掐架,开发区房管局负责人黄先生称,按照相关规定,以及开发商和代理商的相关协议,所有购房款必须汇入开发商在房管局备案的监管账户,代理商无权收取购房款。鸿隆兴公司违规收取购房者的订金,理应自行清退。
不过,黄先生称,由于这笔钱是鸿隆兴公司收取的,没汇入开发商的监管账户,房管局监管不到。如果他们迟迟不退款,购房者可通过法律途径维权。
律师:可以起诉代理商要求双倍返还定金
福建三和律师事务所律师吴文都认为,代理商收了购房订金,与购房者签了订购单,这属于立约定金合同,签这个合同目的是为了确定将来要按时签订正式买卖合同。根据《合同法》等有关规定,如果支付定金方违约,无权请求返还定金;如果定金接收方违约,支付方可以到当地法院起诉,要求双倍返还(相关法律问题,详见本报N7版)。
购房者崔女士认为,不管开发商和代理商之间有什么经济纠葛,都不应该影响购房者的权益,“我们希望双方能尽快协调好,让我们早点签订购房合同,或者尽快退款并赔偿相关损失。为了签合同,我已经等了快一年了,如果要等官司打完才处理,什么时候才是个头?”她表示,如果接下来她还是签不了购房合同,且鸿隆兴公司迟迟不退款,她打算起诉鸿隆兴维权。(本网记者 林深圳 白志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