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南网6月18日讯 昨天下午,15岁的初一女生小红(化名)在龙海市第二医院吊着点滴,手臂和后背上都是淤青。上周六,她遭6名年纪相仿的女孩围殴并拍下裸照。
目前,龙海东园、海澄两地派出所已介入调查。
同时,本报呼吁,请网友不要再转发裸照,以免让伤害继续扩大。福建簪华律师事务所杨建亮律师提醒,依照相关规定,传播裸照可能要担刑责。
——【事件】——
事情是上周六发生的。当天下午3点多,朋友小婷约小红去海澄玩。“小婷把我载到海澄天后宫,到了我才知道,有另外5个女生在那边等我,看到我直接就打了过来。”小红说,几个女生把她带到埭新小学旁一条小巷子,拿起石头、芒果砸她,还撕破她的衣服拍裸照。拍完照后,几个女生任由她瘫倒在巷子里。小红只好打父亲的电话,让父亲来接她回家。
第二天,小红的堂姐在网上看到这些照片后,赶紧打电话给小红的父亲。父亲当即报了警。
医院里,小红的父亲老陈颤抖着双手,拿起一叠女儿伤势的照片:“你们看,这是她手臂的伤,都淤青了。这张是拍她后背的伤,她现在后背全都是黑的。她们怎么忍得下心来把人打成这样。”他最不能理解的是,那群女孩为什么要拍下女儿的裸照,还传到网络上。
“现在村里人都知道了这件事,这让我女儿以后怎么做人呐!”小红的母亲很担心女儿的精神状态。
警方已介入调查
龙海警方相关知情人士介绍,接到报警后,龙海东园、海澄两地派出所立即介入调查,要求当事女生将QQ空间的裸照删除,同时着手将其中4名女生带走问话。“初步调查看,共有6名女生参与殴打”,动机主要是为了教训一下受害者。
龙海市教育局康局长称,目前已通知各涉事学校校长积极配合派出所调查,同时务必加强学生的教育,教育局也派出相关工作人员介入本案的调查。
——【延伸】——
转发传播裸照或被追究刑责
福建簪华律师事务所杨建亮律师介绍,依照相关规定,如果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殴打人还拍裸照的行为可涉嫌侮辱罪,通过QQ空间传播裸照的行为还可能涉嫌传播淫秽物品罪。根据有关法律,即便不以营利为目的,传播淫秽图片400张以上的,也将构成犯罪。如果数量达不到400张,那么实际被点击数达到2万次以上的,也构成该罪。传播淫秽物品罪,将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也就是说,如果网友个人或者网站传播转发的照片,达到“情节严重”,也可能被追究刑责。
青春期女孩
需要更多关心
漳州铃子心理咨询中心心理学副教授铃子称,近年来处于青春期的女生打架并拍裸照进行侮辱的案件时有发生,究其原因,与家庭、学校、乃至社会的教育缺失不无关系。
首先是家庭教育的缺失。不少家庭对女生缺少必要的女性教育,而是用男性教育的方法,促使女生具有较强的攻击性。此外,目前社会上女生流行中性美,也使不少女生性别意识模糊,这都与性别教育缺失有关。
同时处在青春期的少女,心理容易波动。她们内心有一些愤怒或者不满时,很容易采取一些极端的措施加以释放。因此无论是家庭还是学校,都应当对青春期的孩子给予必要的心理辅导,教会他们如何采取正确的方式表达愤怒,处理好心理的波动。(本网记者 苏禹成 方锦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