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南网6月27日讯 近日,漳浦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的两名自然人股东,办理了股权出质登记,获得178万元融资,成为全市首个运用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的股权办理股权出质登记的人或企业。
林女士和兰女士都有自己的企业,各持有漳浦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77.6176万股和47.5915万股股权,得知农信社股权可以融资后,她们递交了信用社股权出质申请。前日,漳浦县工商局为她们办理了股权出质登记。通过此次股权出质,他们将各获得厦门农商银行同安支行110万元和68万元的贷款。
今年5月份,为进一步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题,漳州市出台了《关于开展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股权出质登记工作的意见》。意见规定,经农信社理事会同意后,可将农村信用社股权质押给除该信用社以外的其他企业、组织或个人,以此获得融资或融资担保。自此,农村信用联社的股东可以像公司制企业股东一样,将所持有的信用联社的股权进行质押,并到工商部门办理股权出质登记,从而盘活农信社股权。(本网记者 黄颖 通讯员 潘桂华 林发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