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南网6月28日讯 近日,漳州行政服务中心执法局窗口启用微信通道。需要办理广告审批的市民,可以通过微信平台将图样发给审批人员,通过审查后可以直接到窗口办理审批手续。为了给市民提供更多的服务,微信平台在8小时以外也有人接受市民对执法局相关业务的咨询。
上周开通微信平台后,已有3个市民通过平台实现了临时性广告设置的业务办理。据执法局服务窗口的李先生介绍,按照程序,市区广告牌的设置需要先通过工商局对内容进行审批,再由执法局审批广告位置的设置。执法局在审批过程中,申请的单位或个人需要提供效果图。对于不适合设置广告牌的位置,执法局会要求重新更换位置制作效果图。在此过程中,会出现申请单位或个人为提交效果图多次前往审批中心的情况。微信业务开通后,申请单位或个人通过该平台就可将效果图样发送给执法局窗口人员先行确定是否能通过审批。在得到确定的答复后,申请单位或个人就可以直接到服务窗口办理审批业务。(本网记者 杨清竹 通讯员 肖美琴 李志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