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漳州各区县部分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盘点,春节期间允许燃放时间具体规定。
芗城区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为:东起九龙大道、西至北环城路上坂路口、南起九龙江西溪南岸、北至北环城路,扩大金峰经济开发区北斗工业园(东起北斗工业园仙景路、西至九龙江西溪南岸、南起北环城路、北至北斗工业园金星路)。
漳州市区部分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如图)
龙文区
禁放烟花爆竹的区域为:东起龙江路、西至九龙大道、南起水仙大街、北至迎宾路,扩大华东工业品批发市场、尚东琴畔、龙文花园、香榭花都四个小区。
春节期间,南靖县城环城路以内区域为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地区,限制燃放区在农历腊月二十四至正月二十四的八时至二十四时(其中腊月二十四、正月初一、初九、十五为全天)允许燃放烟花爆竹。除以上允许燃放时间段外,一律严禁燃放。
漳浦县城区域内依旧禁止经营和燃放烟花爆竹。具体区域为:县城东起外环路顺龙湖大道延至鹿昌路接绥东溪(含石斋社区、车仔自然村和东门新村),西至国道324线,北至绥安工业区北端原迎宾门岔路口到县道561线(原牛旧线),南至鹿溪北岸。以上区域,如需燃放烟花爆竹,需经有关机关批准。
除夕夜,东山在风动石风景区、关帝庙周边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孔明灯。
以下范围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东至溪东大桥东侧,西至银塘南路(包括董溪头小区),南至文昌新村南边,北至北门工业区。春节、元宵两个重大民族传统节日期间(即从大年除夕起至元宵夜二十四时止)允许在县城区燃放烟花爆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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