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南网8月9日讯 方某等人偷汽车后视镜,在车身留下联系方式向车主要钱。昨日,方某犯盗窃罪,被龙文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去年12月3日,杜某将车停在芗城区元光南路一小区,第二天发现后视镜不见了,车身上留了一张字条,说只要打电话就可以知道后视镜的去向。杜某打电话过去,经讨价还价,汇了150元给对方,然后按提示在花圃一角落找到后视镜。
无独有偶,在芗城区水仙大街、华港花园、丹霞星城等处,共有6辆车的后视镜被盗,价值共计10822元。同年12月10日,方某被抓获归案。
经查,方某、蔡某雨、龚某三人通过网络联系,合伙盗窃高档汽车后视镜。他们多次在龙文、芗城、石狮等地随机寻找高档车作案,向车主要钱。所得钱款扣除吃饭住宿等共同开支后,几个人一起平分。(海都记者 曾炳光 通讯员 吴卓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