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老板为省钱 买赃车配给员工
2月5日,芗城公安分局捣毁一个盗销电动车的团伙,抓获一个窃贼,两个销赃者。作为终端消费者的销赃人员竟是一名餐饮老板。2月6日上午,游某彬因涉嫌盗窃罪,王某明、吴某源因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均被刑事拘留。
盗车嫌疑人游某彬供述,他沉迷于游戏机赌博,又没有工作收入,便以盗窃电动车为“业”,销赃得来的钱用于生活开销和赌博。而两名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的嫌疑人中的王某明是个餐饮老板,两年前在世纪广场经营一家中式便捷餐厅,主要以送外卖为主,员工较多,需要车子送餐。
为图省钱,他向原先在店里打工过的员工游某彬购买赃车5辆,供员工送餐之用。而吴某源和游某彬本是朋友,吴某源借给游某彬2500元,游某彬一时还不上钱,便偷来两辆电动车交给吴某源抵债,吴某源再将车子卖与他人,有时还作为中间人,帮忙游某彬介绍买主,帮忙销赃,从中收取一点“介绍费”。(郑乐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