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子生的孩子 不知落户哪里
民警:要落继父家,只能办过户或拆户
长泰林墩工业区的小王最近是喜忧参半,喜的是,老婆刚刚给他生了大胖小子;忧的是,儿子的户口迟迟落不下来。
小王说,他家的情况确实比较特殊,他和妻子都是各自家庭的养子和养女。
昨天下午,枋洋派出所王警官介绍,小王夫妇都是养子女,可都没有按规定办理相关的领养手续。而且,在户口登记时,其继父家庭的户口本注明的亲属关系也非养子养女,而是外甥和侄女,“这就是说,他们是寄户的,按规定,寄户者的配偶及其子女,是无法落户到户主家的”。
而且,小王也没有办法将户口迁回自己亲生父母家。按照规定,已婚子女户口迁出的,要投靠父母户口,除非是父母无人照顾,而其亲生父母家还有哥哥,因此不能迁回。
王警官表示,现在小王要想妻子和儿子落户继父家,要么和继父拆户,另立门户,建房安家;要么,让养父将房产过户给他,由其当户主。(海都记者 陈青松 戴江海 通讯员 沈怀新 王莹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