伪造安置补偿协议书,拆迁房一房三卖,骗得56.8万元,7月6日,经漳州市芗城区检察院批准,韩某涉嫌合同诈骗罪被逮捕。
韩某家住芗城区廖厝埕,2007年这里进行拆迁改造,韩某与房管局签订了拆迁安置补偿协议书,待安置房建好后,韩某可分得80㎡的安置房一套。后韩某伪造了两份相同的协议书,其中一份面积为80㎡,另一份面积为120㎡。
韩某无固定工作,向来花钱大方,四处举债。至2009年,韩某已无经济来源,便拿着伪造协议书,通过中间人吴某与廖某签订了一份购房合同,约定将该安置房以11.8万元的价格卖给廖某。而蒙在鼓里的廖某还以为是开发商的原因迟迟未交房,所以一直在等待。
2014年年初,韩某拿着另一份伪造协议书,再次通过中间人吴某,与严某签订了一份房地产买卖合同,以40万元价格卖给对方。
2015年4月,韩某告知吴某,之前的两份协议都是自己伪造的,现在自己没钱还债,让吴某帮忙其寻找买家,愿意以真实的协议书出售这套安置房,吴某找到买家林某之后,双方于2015年5月签订一份房产买卖合同,约定以28万元的价格将该安置房卖给林某,之后林某便付给韩某5万元,并向韩某出具了一张23万元的欠条。
事后,林某听闻该房产之前已经售予他人,要求韩某退款,韩某已将购房款用于清偿债务,无力还款,遂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通讯员彭豪毅满荣记者张韩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