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和县人民政府关于韩加能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安厚农场,工业园区、三平风景区管委会,县直各单位:
 经研究决定:
 韩加能同志任平和县公安局副局长(挂职,时间两年);
 卢振亮同志任县公安局指挥中心主任(正科长级),免去其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正科级大队长职务;
 林镇坤同志任县公安局国内安全保卫大队大队长(正科长级),免去其县公安局政工室主任职务;
 李三明同志任县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大队长(正科长级);
 何成城同志任县公安局禁毒大队大队长(正科长级);
 陈志达同志任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大队长(正科长级),免去其县公安局九峰派出所所长职务;
 卢江松同志任县公安局小溪派出所所长(正科长级),免去其县公安局文峰派出所所长职务;
 林文忠同志任县公安局山格派出所所长(正科长级),免去其县公安局安厚派出所所长职务;
 柯志建同志任县公安局法制大队大队长,免去其县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大队长职务;
 陈恩明同志任县公安局政工室主任,免去其县看守所所长职务;
 林德志同志任县看守所所长,免去其县公安局秀峰派出所所长职务;
 张少筠同志任县拘留所所长;
 曾绍兴同志任县公安局文峰派出所所长;
 陈鸿滨同志任县公安局南胜派出所所长;
 周鸿源同志任县公安局五寨派出所所长,免去其县公安局小溪派出所副科级副所长职务;
 赖金明同志任县公安局坂仔派出所所长,免去其县公安局国强派出所所长职务;
 朱建兴同志任县公安局国强派出所所长;
 黄永元同志任县公安局安厚派出所所长,免去其县公安局芦溪派出所所长职务;
 陈文清同志任县公安局大溪派出所所长,免去其县公安局坂仔派出所所长职务;
 谢惠明同志任县公安局霞寨派出所所长,免去其县公安局长乐派出所所长职务;
 张文伟同志任县公安局芦溪派出所所长;
 张富荣同志任县公安局崎岭派出所所长;
 陈晖云同志任县公安局九峰派出所所长,免去其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副科级侦查队队长职务;
 叶立友同志任县公安局长乐派出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赖智慧同志任县公安局秀峰派出所所长;
 陈岚生同志任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侦查队队长(副科长级,试用期一年);
 张怀仁同志任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侦查队队长(副科长级,试用期一年);
 肖金锌同志任县公安局山格派出所警务队队长(副科长级,试用期一年);
 林快文同志任县公安局山格派出所警务队队长(副科长级,试用期一年);
 张景伟同志任县公安局小溪派出所副所长(副科长级,试用期一年);
 张文伟同志任县公安局小溪派出所警务队队长(副科长级,试用期一年);
 黄国清同志任县公安局小溪派出所警务队队长(副科长级,试用期一年);
 叶小伟同志任县公安局小溪派出所警务队队长(副科长级,试用期一年);
 免去曾庆淼同志的县公安局指挥中心主任职务;
 免去朱建成同志的县公安局国内安全保卫大队大队长职务;
 免去陈健和同志的县公安局法制大队大队长职务;
 免去黄为民同志的县公安局禁毒大队大队长职务;
 免去蔡国銮同志的县拘留所所长职务;
 免去林金龙同志的县公安局山格派出所所长职务;
 免去曾培西同志的县公安局小溪派出所正科级所长职务;
 免去林两峰同志的县公安局小溪派出所副科级警务队队长职务;
 免去杨贤坤同志的县公安局五寨派出所所长职务;
 免去林志松同志的县公安局南胜派出所所长职务;
 免去蔡俊义同志的县公安局霞寨派出所正科级所长职务;
 免去庄登斌同志的县公安局崎岭派出所所长职务。
 平和县人民政府
 2017年1月17日
 漳州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