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你,许法官!我没想过打赢官司,还能如约把货款要回来。”近日,黄先生和代理人来到平和法院,将锦旗交给法官许春福。
原来,2017年9月至10月期间,杨某从河南到福建,向黄先生购买10车蜜柚,价值总计685170元,杨某在支付了330000元之后,便以各种理由搪塞,不再支付剩下的355170元。不得已,黄先生将杨某告到法院。
经办的许春福法官拿到案件后,发现本案既没有实名确认的送货单、也没有货款结算发票,原告在案件审理期间仅仅上交了一叠聊天记录截图和一段未经公证的聊天录音。经多方努力,许法官联系上了杨某,杨某表示自己确实欠黄先生30余万元的货款,但是路途遥远,不便前来。
既然这样,许法官想到可以使用线上调解平台进行调解。6月8日,许法官和黄先生在平和法院,杨某在河南,通过线上调解平台调解,双方达成一致意见,杨某同意分6个月分期支付300000元,每个月10日前支付50000元。同时,执行局提前介入,杨某在调解当天立即将第1个月需支付的货款通过银行汇款给黄某,第2个月也如约履行。(通讯员 周鑫本网记者 林永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