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南网6月26日讯(福建日报新媒体·闽南网记者 李昌乾 通讯员 高静云 文/图/视频)漳州平和县一女子,刚买一辆电动车不久,从平和县黄井工业区往文峰镇区方向行驶,将一9旬老人撞倒,最终经抢救无效死亡。今天,福建日报新媒体·闽南网(www.mnw.cn)记者从平和交警大队获悉,肇事者林某负本次事故的主要责任,行人陈某负本次事故的次要责任。
据介绍,今年2月26日下午4点44分,林某驾驶的电动车是刚从漳州市区购买的,并立即从漳州出发往平和行驶,行经国道G355线400KM+500M(文锋镇环镇路)三岔口时,碰撞到同向行走在右侧机动车道上的行人陈某。视频监控显示,事发前,陈某横穿马路。事发后,林某上前查看陈某伤情,但最后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的交通事故。
据林某讲述,一开始她并未注意到前方有行人陈某,直到距离行人三四米时候才发现陈某,发现情况后林某马上刹车并往左打了方向,但还是没能避开与陈某发生碰撞。据介绍,陈某94岁,事发时,独自上路并未有家属陪伴。
事发后,该大队民警立即出警,经调查,林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未登记号牌的二轮电动车。而行人陈某未按交通法规行走,最终作出上述定责。
平和交警提醒,近年来,交通事故已成为老年人意外伤亡的主要因素,对老年人的身心安全造成很大威胁。提高老年人安全出行意识已经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热点。本次事故中,陈某是九十几岁的高龄老人,年纪偏大的要尽量避免单独出行。如遇晨练、晚练出门应穿红色或黄色等亮色衣服,以便引起驾驶人的注意,并尽量避开早晚上下班高峰时段。此外,家属应提醒老年人外出应走人行道或靠路边行走,避开机动车和非机动车,过马路时应走人行横道,不争不抢,待绿灯亮起时再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