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到各条战线推举劳动模范时,殊不知,史上平和也出过一位全国劳模——清雍正三年(1725年),古稀之年的平和老农林艺被雍正帝钦定“农官”,特授八品顶戴。
前段时间,在考究平和坂仔建于清乾隆年间“薰南楼”时,笔者查阅坂仔铜壶林氏族谱和清道光十三年黄许桂主修之《平和县志·人物志》(卷七),又拜谒林氏祖墓,意外发现史上平和第一位全国劳模——林艺,为“薰南楼”楼主林瑞芝之父。
据林瑞芝于乾隆年间主持修撰的铜壶林氏族谱记载,“成字遂谋,名瑞芝,恩贡生,艺公次子”,又载“艺字潜文,向高公长子,康熙五十三年癸巳(1714年),平和县知县郭廷彩举报乡宾,雍正三年(1725年)新例恩授农官,正八品。生于顺治十三年(1656年),……公卒于乾隆五年(1740年),享寿八十五岁”。
以农为本是中国历朝历代的统治者所倡导的。清朝改革皇帝雍正帝甫一登极,就颁布了垦荒造田、兴修水利等多项重农务本的新举措。其中,尤有以农为贵的思想最具革新特色,雍正二年,雍正帝指出,“四民之业,士之外,农为最贵,凡士、农、工、贾,皆赖食于农,以故农为天下之本务,而工贾皆其末也。”“农人辛苦劳作以供租赋。不仅工商不及,不肖士大夫亦不及也!”在重农务本、以农为贵的革新思想指导下,雍正帝要求各州县每年必须在各乡中举荐一两个勤劳俭朴又没有过失的老年农民,由皇帝钦加特授他们八品顶戴,以示奖掖。在雍正帝创设农官制度次年,即雍正三年,古稀之龄的林艺公荣膺八品顶戴。
雍正帝要求农官在农民中树立楷模,提高农民垦田耕种的积极性,并用其先进经验指导当地的农业生产,以让群众走上共同富裕的道路。那么,当年的“正八品农官”林艺公起到榜样的作用吗?
在清道光十三年黄许桂主修之《平和县志·人物志》(卷七)中,笔者查阅到一位名叫“林为章”的人物,记述如下: “林为章朴懋勤俭,敦本笃伦,力田间事。雍正乙巳年,膺特典举报农官,秩视八品。丙午、丁未岁歉,倾囷赈饥,焚券不索偿。修路造陂,行者德之。享年八十有五,生平和睦乡族,无只字入公庭,人咸重其齿德。”
近日,笔者与林氏后人到坂仔镇和平村十尖山脚下,拜谒气派非凡的林艺公大墓,墓碑上“显考迪功郎谥潜文林公墓”“孝男乡宾光惠贡生瑞丰贡生瑞芝监生光著共立石”等字迹清晰可读。“迪功郎”者,乃明清时代由朝廷册封的正八品官名。
比对林氏族谱、县志、林公墓石所载,姓氏、官阶、荣膺农官年度、享寿岁数等皆一致无误,林艺与林为章乃同一个人应是无疑的。至于县志为什么把“林艺”记载为“林为章”,据墓碑所载,“潜文”为艺公谥号而非其字,而“为章”应该是林艺公受雍正帝册封时,官方在册的、林艺公在世时所用的字号。
作为一介老农,林为章(林艺)能在几百年前的县志中占有一席之地着实不易,县志中简短的文字记载了林为章(林艺)“修路造陂”“力田间事”,为人“朴懋勤俭,敦本笃伦”,且在两次的饥荒年度“倾囷赈饥,焚券不索偿”,一生“和睦乡族,无只字入公庭”,其德行获得时人的交口赞誉。县志对林为章(林艺)的记述共有75个字,可谓惜字如金,但句句高度褒扬肯定。林为章(林艺)实乃那个时代的楷模,无愧于雍正帝钦授八品顶戴的农官荣誉。毫无疑问,在那个读书科举仕进为官的社会,以农为业“力田间事”、劳动致富的林为章(林艺)却顶戴正八品农官,是个了不起的风云人物,难怪县志不吝溢美之词予以褒扬。
其实,早在康熙五十三年,时年五十八岁的老农林为章(林艺)即已名满平和,被当时的“平和县知县郭廷彩举报乡宾”。“乡宾”,古代嘉礼之一也,乃指地方官按时在儒学举行的一种敬老仪式。想必当年知县郭廷彩在县城兴办义学九和书院期间(据郭廷彩《义学碑记》载,九和书院创办于康熙五十一年,康熙五十五年落成),那时“力田间事”致富的老农林为章(林艺)即已捐赠了一大笔钱粮,资助建造九和书院,其德行已经得到了当时士绅阶层的认可,被知县等士绅耆硕礼敬。( 赖金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