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县长已批示 但迟迟没落实
什么是“灵活措施”?
曾负责办理水稻种植保险的人保财险平和支公司何副经理介绍,之前平和与漳州其他县的做法一样,采取灵活措施进行投保,即各行政村指定专人负责,规范从农户粮种补贴款中代扣农民自付部分保费的相关手续。他说,实际操作中,由于宣传力度等原因,以个人身份投保水稻险的可能性较低,工作量大。实际操作中一般采取以村或乡镇为单位投保,通过召开村民代表大会,代表同意签名后,再报送乡镇,办理合理合规的手续,再从农户粮种补贴款中代扣,由财政局直接划拨到保险公司。
但是这种“灵活措施”今年却无法顺利执行。
苏蓉媚介绍,今年平和县农业局和人保财险平和支公司,联合向平和县人民政府递交了《关于落实2015年水稻种植保险工作的请示》,5月22日,平和县县长黄劲武作了批示,“同意以全县实际种植面积投保,按去年做法予以落实,财政局配合到位”。但是不知为何,政策没有在“莲花”到来之前落实到位。
平和县财政局农业股股长兼农综办主任张少波表示,财政局不负责为农户购买水稻种植保险,参保得在农户自愿的前提下进行,财政局依据农业局提供的参保数据,提供配套财政支持。今年农业生产保险补贴的预算是20.43万元,只要等相关投保水稻险的数据到位,财政局即可配套到位相关补贴。他说,从粮种补贴中直接扣划水稻险这样的做法,按照相关文件政策是行不通的。而平和县农业局农技站的叶站长则告诉海都记者,他们只在参保和定损的时候提供技术支持,参保数据主要是人保财险提供。
“水稻种植保险”
按照政策,水稻种植每亩保险金额400元,保费12元;水稻制种每亩保险金额800元,保费24元;中央和省级财政补贴保费70%,市、县两级财政补贴保费10%,农户承担20%。
凡在水稻移栽返青后至成熟期间,因低温、干旱、暴雨、洪水(政府行蓄洪除外)、大风、冰雹、滑坡、泥石流、病虫草鼠害、野猪侵害、内涝、地震造成保险水稻的灭失、死亡,以及植株损失率达到30%(含)以上时,保险公司按照保险赔偿处理办法负责赔偿。
2008年在漳州长泰开始试点,平和县从2012年开始推广,至2014年,平和共有5000多户农户因自然灾害、病虫害、野猪侵害等原因,累计获得损失补偿130.50万元。(海都记者 曾炳光 白志强 见习记者 吴芳 实习生 陈晓秋 文/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