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局党组研究,现将局领导工作分工调整如下:
一、吴阿枞(党组书记、局长)
主持县环保局全面工作。
二、方福清(党组成员、主任科员)
分管环境应急与事故调查工作;指导、协调、监督全县农村环境生态保护工作;落实全县减排目标责任制;负责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
分管:总量股、生态站、应急中心
三、刘国春(党组成员、副局长)
分管污防、环境监测和能力建设;建立健全环境保护基本制度;负责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工作;负责扶贫工作,驻村、驻行政服务中心工作。
分管:审核审批股、法规股、污防股、监测站
四、罗跃龙(党组成员、副局长)
分管局机关日常事务、人事、机关党建、文明创建、综治和平安创建、共青团、妇联、环境信访、环境宣教、环境信息公开、机关效能建设、党风廉政、政风行风、老龄工作、计划生育工作;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负责国家级生态县创建工作。
分管:办公室、监察大队
五、张云(主任科员)
分管生猪养殖面源污染防治工作、工会。
云霄县环境保护局
2016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