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可是个稀罕物,搞收藏这么多年,第一次见到这样的物件。”11月22日上午,云霄县收藏家谢勤杰向记者展示了他收藏的一块铝制的民国时期“车牌税凭证”。
细看这块铝制的凭证,长约4厘米,宽约3厘米,如同一枚精致的吊坠,铝牌的正面刻有“奉天财政厅造,四套以上车牌收捐四元”等字样;铝牌的背面刻着“自民国十四年十一月起到十五年十月底至过期无效”。整块铝牌保存完好,正反面的字迹清晰可见。
谢勤杰告诉记者,我国车牌税从汉朝的算商车开始,在清末、民国时期已经非常规范,成为当地政府的税收来源之一。车牌的纳捐金额以套为纳捐单位,一般三套以下收捐2元,四套以上收捐4元,但奉天地区的车牌税从民国十五年开始上涨,分别为5元和8元,伪满洲国时期一般有车牌一套收捐1元、两套收捐2元等不同的纳捐标准,还有些地区只标明几套车牌,而没有标注纳捐金额。从当时的购买力来看,1元相当于现在的1000元人民币左右。(记者方一凡文/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