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教育厅8日发布,浙江将组织开展为期三年的有偿补课专项治理工作,其中,各中小学校要将在职教师是否组织或参与有偿补课情况,纳入年度考核、职务评审、岗位聘用,实行一票否决制。
浙江省教育厅同时将把治理有偿补课情况纳入市、县教育科学和谐发展业绩考核,纳入教育专项督导和责任督学挂牌督导的范围,纳入区域和学校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指标体系。
浙江省教育厅副厅长丁天乐介绍说,各地将组织机关人员、行风监督员、责任督学、社会有关人士组成检查组,重点紧盯寒暑假、节假日等重要时间节点,核查举报和投诉反映的相关情况。
“对于在课堂上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课上不讲课后讲并收取补课费的,以及打击报复不参与有偿补课学生等严重违纪、败坏师德的行为要重点查办。”丁天乐说。
据介绍,对于从事有偿补课的中小学校,浙江将视情节轻重,相应给予通报批评、取消评奖资格、撤销荣誉称号等处罚,并追究学校领导责任及相关部门的监管责任。对监管不力、问题频发、社会反应强烈的学校和地方,将依法依规依纪追究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的责任。
对于从事有偿补课的在职中小学教师,浙江将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诫勉谈话、责令检查、通报批评直至相应的行政处分。
据了解,2013年以来,浙江有385名教师因违反师德师风有关规定受到处理,其中从事有偿补课的教师182名,占47.3%。 (记者余靖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