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酒驾驶摩托车肇事,还自恃自幼习武,不道歉反滋事。经漳浦县公安局湖西派出所移送审查起诉,6月5日漳浦县法院批准对杨某执行逮捕。
3月30日22时许,杨某到湖西乡顶坛村朋友家喝酒,在喝下一斤多酒的情况下,仍驾驶无牌摩托车回佛昙。不料,在其行驶至湖西乡城内村华侨中学门口路段,与蓝某驾驶的汽车发生轻微刮擦。
杨某仗着自己自幼习武,不但不向蓝某道歉,竟还跑到蓝某小车边,将蓝某生拉硬拽出来,要打人。蓝某见状害怕,发现杨某有酒后驾驶的嫌疑,赶忙挣脱到一旁打电话报警求助。
后湖西派出所民警杨汉文、刘少宇出警到现场处置,看到杨某酒气冲天,仍很嚣张地威胁蓝某。
随后,民警对双方进行酒精气体测试,发现杨某的气体酒精含量达到225mg/100ml,蓝某的气体酒精含量为0mg/100ml。民警将杨某带回派出所进行调查。杨某的血液经送检鉴定,血液中乙醇含量为222.93mg/ml,其行为已构成了危险驾驶。(海峡导报记者 萧镇平 通讯员 陈秀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