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南网12月3日讯(福建日报新媒体·闽南网记者 梁政 通讯员 陈凌娴 文/图)12月1日,漳浦县公安局交警大队集中对2685辆涉案车辆进行销毁,有效减少道路交通隐患,净化辖区道路交通环境。
据悉,本次集中销毁的2685辆机动车,是2019年以来漳浦辖区收缴的涉案车辆,其中汽车类109辆、摩托车类2576辆。这些车辆多存在非法私自拼装改装等交通违法行为及达到报废标准,普遍存在使用年限长、车辆安全状况较差,存在极大交通安全隐患。对于收缴的存在交通事故、交通违法行为等涉案车辆,漳浦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严格按照查验、核对、公告等一系列法定程序,督促车主在期限内到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经公告三个月后,仍未前来接受处理的,依照法定程序,集中对这些涉案车辆进行集中销毁。
对此,漳浦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教导员杨建生提醒广大群众,对交通违法行为也好、发生交通事故也好,要及时去处理。同时,也不能驾驶拼装改装和报废车辆上路行驶,这些车辆存在严重的交通安全隐患,所以要抵制这些“马路杀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