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浦从6月起将试点建设社会信用体系,内容涉及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司法公信四大方面。
漳州市日前正式出台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方案,将实现信用监管体系互联互通。
方案称,主要建设内容涉及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司法公信四大方面,其中以工程建设、通运输、安全生产、食品和药品安全、产品质量、电子商务、工商管理、公务员诚信和法院审务公开等行业和领域为重点。拟定从今年6月起,在龙文区、漳浦、南靖试点建设。
建立完善信用体系建设重点的12个行业和领域,在今年4月底前,要完成各自的信用体系建设方案制定,明确行业信用信息征集和使用标准,力争8月底前在完善征集记录、行业征信系统建设等方面取得新进展。
争取在6月底前,制定出台相关部门管理相对人(自然人、法人)信用信息使用和守信激励、失信惩戒实施办法。
建设市级信用信息平台,在市内提供全市各县(市、区)、各行业的信用信息互联互通,并与国家、省信用数据交换平台进行信用数据的交换与联通。争取在8月前,首批实现若干重点行业和领域的信息系统与市信用信息平台数据交换和共享。年底前完成12个重点行业和领域的信用信息系统与市信用信息平台实现信用数据交换共享。
此外,拟定从今年6月起,将选择龙文区为试点,着重结合围绕建设商务诚信,逐步建立信用档案,提供信用信息查询和对外披露等公共服务功能。选择漳浦县作为试点,着重整合政务、商务、社会和司法信用信息,建立综合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选择南靖县作为试点,着重加强信用服务市场培育。(本网记者 苏禹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