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土地、提供电源、帮忙生产,漳浦四男子协助两名广东男子非法炼铜,殊不知他们的行为已经涉嫌污染环境罪。3月11日,漳浦县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此案。
去年8月间,2名粤籍男子(侦查中)联系了漳浦县的许某、黄某,打算利用废弃电子电器产品来炼铜。许某同意把漳浦长桥村与龙海市程溪镇奎坑村交界的山地,以每亩每月300元的价格出租,同时,黄某也为该“工厂”提供电源。之后,这两名男子又雇佣了周某炎、周某立两人帮忙生产。
自去年9月2日开工以来,该处排放的浓烟对周围方圆1公里的林木、池塘都造成了严重的污染,附近村民也颇有怨言。10月24日,漳浦县环保局根据群众举报,查处了该窝点,并在现场提取非法炼铜的残渣92940公斤。
漳浦县检察院认为,这4名被告人违反国家规定,接受雇佣、提供帮助为他人非法处置危险废物,严重污染环境,应以污染环境罪追究刑事责任。(记者蔡晶晶通讯员方奕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