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南网3月18日讯 酒后驾车肇事,漳浦县的黄某才为逃避法律责任,叫儿子黄某链到现场顶包,不料被警方发现。
昨天下午3时许,漳浦县交管大队依法对黄某才处以10日拘留,对黄某链处以5日拘留。
11日晚上7时许,46岁的黄某才酒后驾驶小型货车,在国道324线漳浦县绥安镇路段,与一辆货车发生轻微碰撞。事后,黄某才联系24岁的儿子黄某链,替他前往现场处理事故。货车司机发现后,当场向办案民警揭发举报。当天晚上,黄某链被民警带回交管大队,进一步接受调查。
次日下午,黄某才前往交管大队自首,承认了让儿子顶包的事实。警方依法对黄某链处以5日拘留,并处400元罚款。并且认定黄某才承担事故全部责任,给予扣12分,并处2000元罚款。(本网记者 杨清竹 通讯员 黄建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