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南网3月26日讯 周末,学校放假了,12岁的漳浦小学生晨晨(化名),被语文老师杨某某叫到学校,说是帮忙批改考卷。天真的她,欣然前往。后面发生的事,却让她和家人,至今不堪回首。
杨某某强暴了晨晨。前天,杨某某受到法律制裁,因犯强奸罪,他被漳浦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5年8个月。
杨某某26岁,家住漳浦县佛昙镇,2011年9月起,被聘为代课教师,在当地某农村小学教语文,任班主任。晨晨正是他班上的学生。
晨晨平时学习成绩很好,人也勤快,杨某某常叫她帮忙批改作业、考卷。
去年上学期期中考前后,杨某某曾2次把她单独叫到教室,趁机摸她大腿内侧,猥亵她。事后,杨某某还要求她不得说出去。
去年6月16日早上7点多,杨某某又给晨晨打电话,叫她到学校来,帮忙批改考卷。晨晨跟父母说了一声,欣然前往。她不知道,危险正在靠近。
在学校一间多媒体教室内,卷子批改了半个小时,杨某某对晨晨先是猥亵,后将其强暴。晨晨曾多次挣扎、叫喊,但杨某某不为所动。
事后,晨晨身体出血。这让杨某某惊慌失措。他教晨晨向父母撒谎,说是她自己打伞骑自行车摔倒了,被雨伞伤到才流血。
晨晨回家前,杨某某还事先给晨晨母亲打了电话,把伤情和原因,先说了一遍。
晨晨回家,身体还在流血。她冲到洗手间,不肯出来。母亲发现异常,一阵追问,晨晨说“是从楼上下来摔伤的”。
杨老师不是说被雨伞伤到?母亲发现破绽,晨晨才说出实情。家人立即报案。杨某某当天被扭送到公安机关。(本网记者 肖和勇 通讯员 林捷锋 周瑞壬 黄文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