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南网4月3日讯 因一句话,漳浦人周某洋恨上心头,下毒毒死了厝边一池的鱼虾。昨天,漳州漳浦县法院作出判决,以破坏生产经营罪判处周某洋有期徒刑3年,林某民有期徒刑1年3个月,分别适用缓刑。
周某洋和林某春,家住漳州漳浦县车敖村,在同一养殖场搞养殖,两家关系还不错。
2012年10月底,周某洋的4口虾池里,鲈鱼苗一夜之间全死了。眼看一下子血本无归,他的心情差到了极点。
这时,林某春老父见了,竟上前嘲笑他“育苗技术太差”。
这话听着,周某洋极其不爽。而在这之前,他多次听到林某春的妻子说他坏话,女友为此没少跟他吵架。恨上心头,周某洋决定教训林某春。
同年11月14日凌晨2点,周某洋叫上表弟林某民,将敌敌畏等15件农药兑水,泼入林某春家最大的虾池。事后,周某洋给了表弟40块钱辛苦费。当天中午,林某春发现一整池的虾苗、螃蟹及鲈鱼全死了,立即报案。经核实,这次损失达186600元。(海都记者 肖和勇 通讯员 陈燕贵 杨炳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