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南网4月30日讯 许某在漳浦赤湖镇做采矿和烧炭生意。多年来,他通过截留炸药,私自爆破20多次。昨日,他涉嫌非法储存爆炸物罪,被漳浦检察院批捕。
许某采矿是非法的。2009年6月至2010年12月,他多次从当地一家爆破公司领取黑火药、硝铵炸药。每次实施爆破前,他都会偷偷截下一两斤炸药。在没有爆破员、安全监督员在场的情况下,他单独实施爆破20多次,非法牟利。
2010年年底,漳浦县国土资源局责令许某停止开采时,他将剩余爆炸物品运回家。今年3月25日,漳浦警方清查非法爆炸物,在许某家查获黑火药28.48斤、硝铵炸药6.44斤,导爆管74.4米,导火线30.3米。(海都记者 肖和勇 通讯员 杨媛 林曼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