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南网5月1日讯 龙文区一名女老板在经营服装生意时,因资金周转问题,创设民间标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138万余元。昨天,龙文检察院以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批准逮捕林某惠。
初步查明,2008年4月至2012年7月,林某惠在没有相关部门授权或委托的情况下,在她经营的服装店,组织成立标会共计53期,标底为人民币300元、370元、500元、600元、620元不等。林某惠充当会头并负责向参加标会的会员收取会款,非法变相吸收邱某、林某、陈某等人的会款500余人次,现已查明收取的会款累计达138万余元。
标会到期后,林某惠未能归还会员会款,经受害人报案,警方立案侦查,并将林某惠抓获归案。(海都记者 曾炳光 通讯员 赖青汗 张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