兄弟俩因为分家产,拳脚相向,弟弟竟还持刀刺伤嫂子辜某。但辜某没有记恨,反而请求法院从轻处罚。
近日,漳州漳浦县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陈某才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
事发去年9月19日晚9点,陈某才到父亲家提出要分家产遭拒绝,一怒之下将双亲推倒在地,然后转身离开。一个小时后,陈某才带着妻子又准备再去找父母谈此事,途中遇到哥哥陈某友和嫂子辜某,双方争执不休,最终挥拳相向。
其间,气急败坏的陈某才手持水果刀,朝着哥哥陈某友的右颈部、左后肩部刺去。嫂子上前劝架,被陈某才往左脸、左胸口刺了两刀,被送往漳州175医院住院二十天。
经鉴定,辜某构成轻伤,陈某友系轻微伤偏重。漳浦县检察院以陈某才犯故意伤害罪向漳浦县法院提起公诉。
今年4月9日,陈某才和辜某自行达成民事赔偿协议,赔偿医疗费3.8万元,辜某夫妇表示谅解。(海峡导报记者 蔡晶晶 通讯员 周瑞壬黄文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