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恋爱与他人套近乎,进而骗取他人钱财。5月22日,漳浦县检察院以诈骗罪对被告人林某君提起公诉。
2012年8月初,被告人林某君经王某宜、张某桔介绍认识李某云。林某君编造自己家庭富裕、从事房地产开发等虚假个人情况,骗取李某云的信任。后林某君虚构做生意资金周转困难、投资炒期货等各种借口,先后从李某云那里骗取人民币292000元。
2013年10月16日,被告人林某君又以同样手段与另一被害人林某敏谈恋爱,取得林某敏的信任,并虚构其要到厦门办事急需用钱,骗取林某敏人民币10000元。林某君将诈骗所得用于赌博及个人挥霍。 (漳州新闻网 黄梅君 蓝跃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