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兔子也吃窝边草 男子请朋友泡脚被盗走万元
都说“兔子不吃窝边草”,可刘某见钱眼开,盗取好友林某近万元现金。6月16日,漳浦县公安局以涉嫌盗窃罪将刘某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
林某与刘某平时关系不错,没有因刘某犯抢劫罪被判过7年徒刑而疏远他。去年5月23日,林某请刘某一起吃饭,两人酒足饭饱之后已是凌晨2点了,随后到一家养生馆泡脚。不胜酒力的林某泡完脚付好款,便在包厢里睡着了。次日早上9时林某醒来,发现自己的钱包(内有人民币9100元)不翼而飞,与钱包一同消失的还有好友刘某。
报警后,民警通过调取监控录像发现,当天凌晨4时许,刘某急匆匆从包厢里走出,胸前捂着钱包,经辨认,刘某捂的钱包正是林某的。原来,林某在付泡脚费时,刘某看见其钱包内有一大叠百元大钞,心生贪念,于是趁林某睡后悄悄偷走钱包。今年5月15日,刘某在泉州车站被民警抓获归案。 (闽南日报记者 罗培新 通讯员 陈燕贵 林曼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