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南网7月5日讯 漳浦旧镇镇3名公职人员,利用职务之便,虚增征地面积13.79亩,冒领补偿款25.28万元。去年,3人因贪污罪、受贿罪被判刑。昨天,海都记者从漳浦县政府网站看到,涉案的旧镇镇科员王两金,已被开除公职。
漳浦县政府官方网披露,王两金今年60岁,案发前是旧镇镇政府科员。去年3月27日,漳浦县法院以贪污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0年6个月,剥夺政治权利2年,并没收财产人民币4万元。
针对这一判决,王两金不服上诉。今年3月12日,漳州中级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昨天,漳浦县法院办案人员介绍,案发前,王两金是旧镇镇政府科员,黄某辉是镇政府固定工人,杨某仁则是该镇林美村党支部书记。这3人,都是旧镇某建设项目征迁指挥部的工作人员。
2007年年底,3人合谋通过虚增征用土地面积,虚报、冒领了征地补偿款。到案发时,3人已虚增征地面积13.7965亩,虚报、冒领征地补偿款252817.50元。此外,村干部杨某仁还收受被征地户送款2.3万元,为他们牟取不正当利益。(海都记者 肖和勇 通讯员 周瑞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