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婚的无业游民,化名谎称自己是房地产家族企业的阔公子,住在别墅区,博得一女子好感后,以资金周转困难等原因骗取钱财。近日,经漳浦县检察院提起公诉,该男子被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2万元。
据查,林某君今年31岁,已婚,是个不折不扣的无业游民。2012年8月初至2013年10月初,林某君通过别人介绍与李某相亲,使用化名并隐瞒已婚并生育子女等信息,虚构自己是房地产家族企业的阔公子,住在漳浦某别墅区等信息,假装与李某谈恋爱后同居,并多次发生性关系。取得李某信任后,林某君便多次虚构自己做生意资金周转困难、投资炒期货等借口骗取李某292000元,然后关闭手机躲避李某的寻找。(海峡导报记者 蔡晶晶 通讯员 杨炳坤 谢敏 李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