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浦的杨某,有妻有儿,却做出匪夷所思的事情,强奸八旬老妇。近日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近日,杨某在酒后途经年已八旬的陈某家时,见陈某和9岁的孙子在家,就进屋唠嗑。杨某拿了20元给其孙子出去买零食,随后,不顾陈某的反抗,将其拉进卧室,强行与陈某发生了性关系。案发当日下午,杨某主动向当地的派出所投案并如实供诉了犯罪事实。
漳浦县法院审理查明,杨某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的方法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杨某侵害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可酌情从重处罚。案发后,杨某能投案自首,依法可以从轻处罚,遂作出以上判决。(海峡导报记者 蔡晶晶 通讯员 韩魁欢)
版权声明 |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回到顶部
电话:0595-28985153 传真:0595-22567376 地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田安南路536号五楼 站长统计
CopyRight ©2019 闽南网由福建日报社(集团)主管 版权所有 闽ICP备10206509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35120190010
闽南网拥有闽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闽南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