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南网7月22日讯 “我会找个好姑娘成家,让父母安心下来。”昨日,阿力(化名)说到这,停顿了一会儿。困扰4年的婚姻被注销,恢复单身的他松了一口气。
4年前,当时已31岁的漳浦男子阿力跟一名女子闪婚,不到1个月,妻子便卷走家里10多万元,不知去向。更让他受打击的是,这桩婚还不好离。原来,与阿力结婚的女子,用的是假身份,经民警调查,查无此人,阿力无法起诉离婚。
无奈之下,今年5月,阿力向漳浦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民政局撤销结婚登记。经漳浦法院审理,认为民政局颁证行为中并无过错。最后在法院的司法建议下,福建省民政厅“特事特办”,这事终得圆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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闪婚不到1个月 妻携十多万失踪
昨天下午,漳浦县法院行政庭蔡副庭长,向海都记者介绍此案。2011年8月初,阿力经人介绍认识了一余姓女子。这名女子自称是广东人,小阿力4岁。两人见面没几天,余某便主动表白,称很喜欢阿力,愿意早日结婚。
婚前,余某还带着阿力去广东,见了准丈人和丈母娘。同年8月,两人在漳浦县民政局登记结婚。但婚后不到1个月,余某便提出,父母病重住院,得回去照料。临走前,拿走了阿力家10多万的积蓄。不承想,这一走,余某便失联。
事后,阿力和家人曾远赴广东,寻找余某。阿力找到岳父家,却不见二老。而后,他回到漳浦,向当地警方报案。民警根据余某留下的个人信息,发现查无此人!余某的身份、户口信息是假的!
原本对生活充满希望,但出了这样的变故,让阿力一度心灰意冷,对感情的事也绝望了。
转眼过了4年,阿力已经35岁了,他也想早日成家。但想再结婚,他得先离婚,偏偏这婚没那么容易离。
法院给司法建议 民政撤销结婚登记
今年5月,当地镇村干部入户走访,他们将阿力的遭遇,反馈给漳浦县法院。法院也感到很为难。一方面,阿力是遭遇骗婚,法律规定的4项“无效婚姻”情形都不适用。另一方面,因与阿力登记结婚的余某,查无此人,此案无明确被告,无法通过民事途径提起离婚诉讼。
最终,阿力以“民政局在办理结婚登记时,未尽到审查义务,登记有瑕疵为由”,向漳浦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这桩结婚登记。
漳浦县法院审理认为,漳浦县民政局在办理这桩结婚登记手续时,登记双方提交的证明材料齐全。民政局受技术条件所限,无法识别“余某”提交的身份证明真伪,在颁证行为中没有过错。但由于“余某”冒用并伪造他人身份,致使民政局作出的婚姻登记、结婚证所记载的持证人身份与客观事实不符,因此,漳浦法院向漳浦县民政局发出司法建议,要求民政部门自行撤销这桩结婚登记。
收到司法建议后,漳浦县民政局将情况报告给漳州市民政局和福建省民政厅。7月7日,省民政厅最终确认,阿力与“余某”婚姻为无效婚史,当天,便办理了结婚证注销手续。
至此,这桩困扰阿力4年的婚姻,总算画上了句号。前天,阿力的家人也赶到漳浦县法院,送上锦旗,表达谢意。(海都记者 肖和勇 通讯员 韩魁欢 吴昭晖 蔡仲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