喝醉酒后与人纠纷被打伤,事后误将旁人认为同伙,施以报复,砸坏了一辆毫不相干的车。9月14日,漳浦县检察院以故意毁坏财物罪对方某明提起公诉。
2014年3月25日凌晨1时许,卢某杰驾车到漳浦县金仕顿公馆KTV门口,看见方某明正与谢某海发生口角。因谢某海挡住了车子,卢某杰便与谢某海打招呼,示意其避让。停好车后,卢某杰进了KTV,谁知待他准备回家时,却发现小车不见了。问保安才知道,他的车被方某明砸毁,现被派出所扣留。
原来,在卢某杰进KTV后,方某明被谢某海殴打致伤。醉得神志不清的方某明竟将卢某杰误认为是谢某海的同伙,对小车施以报复。他边骂边踢,跳上车顶狠踩天窗,并用棍子砸打小车,导致前后挡风玻璃、双侧倒车镜、天窗及车身多处部位损坏。(黄佳雯 蓝碧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