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340元的经济纠纷,亲兄弟反目持木棍互殴,57岁的王某元被53岁的弟弟王某祥打致轻伤。9月22日,漳浦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故意伤害罪对王某祥提起公诉。
2月10日下午4时许,王某元和王某祥两兄弟在六鳌镇龙美村抽象画廊附近的田地耕作。“你欠我的340元什么时候还?”王某元对王某祥说。“上次给你的2000元,就包括这340元啊!”但王某元不认同弟弟所说,两人争执起来,接着分别捡起路边的木棍互打,后来被附近的群众劝停。王某祥的妻子听闻丈夫被打,前来责骂王某元,谁知被王某元推开,见到此状王某祥更是不爽,找来一根耙子柄对着哥哥的头部、手臂一顿乱打。经鉴定,王某元轻伤二级。之后王某祥赔偿了哥哥的医疗损失费15000元。(韩魁欢 黄文宝 马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