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顾:被执行人未履行和解协议
从法院立案至今,该案已历时两年多之久。据通报,2011年12月5日,被执行人王某清与申请执行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签订《个人贷款合同》,王某清向申请执行人借款人民币390万元,以3部日立牌液压挖掘机提供抵押担保。2011年12月15日,厦门市鹭江公证处对该合同予以公证并赋予强制执行效力。
现场进行查封
被执行人王某清未按赋强制执行力的公正债权文书履行义务,2015年1月27日,申请执行人以未履行部份的借款为标的,向长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被执行人归还欠款人民币482223.74元及利息。长泰法院于2015年1月28日立案执行。
2015年5月27日,法院依法查封涉诉3部挖掘机并指定被执行人王某清保管,当日双方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约定于2015年10月31日前付清款项。因王某清未按和解协议履行,申请执行人于2017年1月22日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要求被执行人归还相应本息共计590591.14元,并举报3部挖掘机去向,要求法院依法扣押、拍卖。
2017年6月5日,执行员与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前往官山村南坑自然村查看、核实3部挖掘机状况,当时2部挖掘机损坏无法正常行驶,1部挖掘机可正常行驶,3部挖掘机均处于停用状态。
成效:一年多受理案件1669件结案1584件
当日,在新闻通气会上,长泰法院副院长王凯丰介绍到,2016年以来,长泰法院按照最高法院提出的“基本解决执行难”的总体部署,紧盯“四个基本”和第三方评估体系的具体要求,努力打好这场硬仗。2016年至今年5月底,受理执行案件1669件,结案1584件,实际执结率43%,到位标的额3626.96万元。
长泰法院通过建立悬赏执行与举报奖励资金、分片区集中执行形成威慑、开展专项执行活动、每半月完成一轮网络执行查控等举措开展案件执行工作。
其中,在被执行人王建金拖欠38位农民工工资款系列案件中,执行人员多次前往坂里乡对被执行人的机械加工厂开展调查、查封、评估、拍卖等措施,最终在春节前将30万余元工资全部执行到位。
另外,长泰法院还首次运用全国法院执行网络查控系统,仅8分钟成功异地扣划被执行人银行存款88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