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南网4月13日讯(闽南网记者 李昌乾 通讯员 黄从余 林虹) 四川小伙凌晨溜进工地偷脚手架的铁扣件,结果把自己送进监狱。近日,经长泰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该县法院一审依法以盗窃罪判处其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
据悉,去年11月1日1时许,四川小伙胡某强骑电动车来到长泰经济开发区某实业有限公司2期工地,窃取工地上的脚手架金属扣件614个,扔出围墙栏杆外后用袋子装好,因东西太多,运不走。于是当天3时许,胡某强到武安镇溪东村熊某(另作处理)租房,带熊某驾驶三轮摩托车一同返回现场,将扣件用三轮摩托车运到武安镇珍珠岭附近藏匿,当天12时许,胡某强联系好买家后,与熊某一起将窃得的扣件运到约定地点,以每个人民币3元的价格卖给收购废品的买家,共得赃款1850元,胡某强付给熊某400元。经长泰县价格认定中心认定,被盗金属扣件的价格为人民币3438元。
2020年11月6日,胡某强在南靖县动车站附近一养猪场被民警抓获,其到案后如实供述了上述事实。现被盗的扣件已全部追缴并退还给被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