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财心切?骗的就是你
“我这个项目保证赚钱,你把钱借我,我每个月给你5分的利息……”虚构经营房地产、典当行、银行转贷业务等名目,承诺高额利息回报,数十人上当受骗。
近日,漳州长泰县公安局经侦大队公布了两起非法集资诈骗典型案例。目前,这两起案件均已起诉至漳州市中院。
据长泰警方介绍,自2009年以来,嫌犯戴某花以经营房地产项目需要资金为由,以高额利息为诱饵,向社会广泛集资。其间,她相继将借得的款项用于偿还一部分借款人的本息,还将款项用于购置房产。至2013年10月22日,戴某花已无法偿还部分借款人催讨的本息,被迫外逃。2013年11月5日,戴某花到长泰县公安局投案后,仍欠21名受害人共计5485.5万元。
在另一起案例中,嫌犯叶某丽利用经营银行转贷业务的手段,以高额利息为诱饵,向30多名受害人借款,并将借款用于购置房产和汽车,直至“雪球”越滚越大,无力偿还。2013年7月16日,叶某丽被抓获时,仍欠38名受害人共计4833.5万元。
长泰县公安局经侦大队副大队长陈警官表示,非法集资诈骗嫌疑人一般都会以高额回报为诱饵,选择向亲朋好友下手。当受害人尝到好处后,便会叫身边更多的人参与进来,结果造成大批市民上当受骗。“中老年人有一定的储备资金,但缺乏相应的法律知识,不能区分合法和非法的界限,心存侥幸,发财心切,成为被骗的主要对象。”(记者 杨艳娜 通讯员 王莹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