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小伙来到长泰自己经营一家小旅社,生意还算红火,可他利用房屋楼顶相邻的便利,盗得11万余元的财物。经长泰县检察院提起公诉,日前,法院依法以盗窃罪判决其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罚金六万元。
2014年1月以来,长泰县兴泰开发区积山村屡屡被盗,村民苦于抓不到盗贼,民警蹲守也无功而返。2014年9月12日23时35分左右,这个盗贼再次出动,他来到一户正在施工的楼房二楼,盗得一把铁锤和一袋茶叶,得手后,准备离开时被房主发现。
直到这时,盗贼之谜终于揭晓,原来盗贼就是身边的邻居,那个开旅社的江西人聂某兵。经查,2014年1月13日起,聂某兵共作案9起,周围的邻居纷纷遭殃,甚至有人被他“光顾”了两回,聂某兵盗窃的钱财共计113766元。(记者 张韩丰 通讯员 从余 秋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