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认真实施“科教兴县”战略,坚持把教育工作摆在首位,通过建立健全“五个优先”,推进教育带来均衡发展、协调发展和优质发展。
一是规划优先。在制定全县社会经济总体规划、小城镇建设规划、新区建设规划时,优先考虑教育发展需要。
二是项目优先。在安排为民办实事项目和县级重点项目时优先考虑教育项目,近几年来,共投入4.61亿元用于重大教育项目建设。
三是经费优先。在制定年度经费预算时优先保证教育事业的需要,对教育发展所需的经费和预算,都按规定足额预算和及时拨付到位。
四是工作优先。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在开展具体工作时,优先安排部署教育工作,经常深入学校现场办公,及时协调解决教育建设项目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五是工资优先。把教师工资全额纳入县本级财政预算,在落实干部职工工资时优先保证教师工资,并逐步提高教师工资待遇,确保不低于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