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6届高等教育毕业生图像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
闽教办学〔2015〕11号
各高等院校、国家海洋局厦门三所:
根据教育部对高等教育毕业生图像信息采集工作的有关规定,为确保我省2016届高等教育毕业生图像信息采集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采集对象
1.2016年秋季毕业的省内专科(高职)及以上层次的普通高等教育毕业生;
2.2016年春季毕业的成人高等教育毕业生。
二、采集时间
1.图像信息采集工作于2015年9月底开始至2016年4月底结束,在规定的时间段内按“先报先安排,一校安排一次,成教、网院的学习点以地区为单位进行统一采集”的办法进行。
2.各高校在核准本校当年毕业生人数后,将采集工作计划(含毕业生人数、联系电话、拍摄具体地址及拟定的拍摄时间等)加盖学校公章,快递或传真报至新华社福建分社福建图像采集中心(以下简称福建图象采集中心),并与其商定具体拍摄时间。
福建图象采集中心地址:福州市金山建新中路2号(金山大桥下来第三个红绿灯向左走到新华社福建分社)福建分社福建图像采集中心;邮政编码:350008;
联系人:黄瑞平;联系电话:0591—87818684,13905917869;
采集中心办公室电话:0591-87381557;传真号码:0591—87381557;E-mail:xinhuafj@126.com。
三、采集工作要求
1.各高校应在拍摄前向图像采集中心联系索要有关拍摄数据库内容,拍摄前将信息打印出来。拍摄完毕后,高校应对拍摄数据库进行认真的校对和整理,并统一发至福建图像采集中心的E-mail(xinhuafj@126.com)。
2.各高校应严格按商定的采集工作计划批次进行图像采集,做好学生组织工作,严格按班级、按毕业生学号顺序组织进场拍摄,不得将本校毕业生分成数次拍摄,以防止无法及时收到照片或造成光盘资料残缺,直接影响毕业生电子注册工作。
3.各高校在拍摄现场的工作人员应不少于5名,其中2名负责人员的进出安排,1名负责登记表格,1名负责详细核对信息,1名在场外维持秩序。规模较大的高校,应根据工作情况适当增加工作人员。
4.各高校在图像信息采集过程中,如发现福建图像采集中心工作人员违规违纪行为,或服务态度欠佳现象,请及时向该中心负责人反映(联系人:黄瑞平)。
四、特殊情况处理办法
1.个别毕业生如因特殊原因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参加图像信息采集,可以在本校正常的图像信息采集之后,由所在高校统一组织到福建图像采集中心本部补拍。
补拍时间为:第一阶段2016年3月1日—30日,第二阶段2016年9月22日—9月26日周末除外(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
福建图像采集中心坐公交车K3.308.26.42.13.91.128路到金祥路口下往前100米或坐41.43.96.122.123路到金山明星站下往前100米可到达)。
2.高校在补拍前应先与福建图像采集中心商定补拍具体事宜,并及时将补拍的时间、地点等有关事项通知需参加补拍的毕业生,向其告知填写《机读卡》有关资料的具体要求(特别是填写学校具体地址、邮编、收件人姓名等信息的具体要求)。
3.各高校在外省实习的毕业生若确实不能返回本校所在地参加图像采集,直接与邻近的新华社分社联系,就近参加拍摄。
4.根据教育部的要求,现役军人及图像采集期间出国或住院的毕业生,凭相关部门证明允许其交一寸(或二寸)免冠蓝色背景照片一张进行扫描制作(注:经过扫描处理的上网图像效果相对较差),具体情况可与中国图片社王顺昌联系(010-63072432)。由于扫描制作进度较慢,只制作上网图像,不再制作照片。毕业生在上交照片时,应按本校的上交数量要求,将同底版照片交给所在高校,用以办理毕业证书(应在照片背面用铅笔清晰注明毕业生本人信息)。
5.散拍及扫描的毕业生数据光盘将在后期统一刻录,由福建图像采集中心邮寄至有关高校本部,不再寄给分校或函授站。
五、零星拍摄《机读卡》填涂要求
1.应严格按《机读卡》中的要求进行填涂。
2.应保持《机读卡》的清洁平整,不得将《机读卡》与其他物品装订或粘贴在一起。
3.不要在《机读卡》的右侧任意书写文字或编号。
4.代码表中无法查到的汉字,请填涂0000,并在该汉字旁加注汉语拼音。
5.学号或身份证中出现的英文字母或汉字,请一律在字母或汉字处同时填涂0,1。
6.少数民族学生的姓名,凡超过四个汉字的,一律不填写汉字代码,只须在《机读卡》中用正楷清楚填写学生的全名,然后由中国图片社采用人工方式录入。
中国图片社联系地址:北京市宣武门外大街甲1号,中国图片社,邮编:100052;
中国图片社调度室负责查询各高校和毕业生个人数据信息,联系电话:010—63072281,传真号码:010—63072464,E-mail:cps2k4_1@tom.com;
中国图片社数据库负责解答各类设备技术、光盘刻录和数据等方面的咨询,联系电话:010—63071117、63076401,E-mail:cpsmu@yeah.net;
中国图片社邮寄部负责查询各高校和毕业生个人邮寄记录,联系电话:010—63072279、63076402。
7.拍摄序号、学号和姓名,请一律按由左至右的顺序填写,中间不要留空格。拍摄序号必须填满四位数,不足的可在前面加0,如:0001。
六、《综合信息采集登记袋》填写要求
1.填写人为高校负责图像采集工作的工作人员。
2.高校名称应填写高校全称。如是函授站点,应先标明举办高校的名称,再标明函授站名称。
3.通信地址应注明详细的接收地址、门牌号码和邮政编码。
4.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应用正楷填写,联系电话号码中应包括区号。
5.学校代码应填写由教育部颁布的五位数学校代码。函授站点应填写举办高校的学校代码。
七、《勘误表》填写要求
1.应准确填写联系人的校名、校址、姓名和电话号码等。
2.为便于数据传输,高校应尽量提供E-mail地址。
3.对于已发现的错误信息,高校应提供有关的毕业生身份证号和姓名,以便后期数据库查找确认。
4.所有寄往中国图片社的《勘误表》各高校应留底备查。
八、图像信息核对要求
各高校在收到照片及数据光盘后,应在一个月内完成核对工作。如发现错误,按以下方式处理:
1.如发现个别毕业生缺少照片,高校应立即将该生的姓名、身份证号邮寄或传真给中国图片社(传递材料请务必盖上高校公章,否则不予办理),并请注明联系人、联系地址和联系电话号码。中国图片社在接到传真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将照片补发给高校。
2.经核对后发现因拍摄原因有闭眼或其他特殊表情的照片,请安排毕业生携该照片就近到当地新华社分社免费重拍(非特殊原因不要重拍,否则易造成毕业证上照片与网上查询图像的不一致)。
3.经核对后发现有数据错误或数据错位的,高校应按要求详细填写《勘误表》,并将其用快递或传真至中国图片社(传递材料务必盖上高校公章;照片可照常使用)。中国图片社接到邮件或传真后,将对数据库内的数据进行修改,并将修改后的图像数据用E-mail发给高校(没有E-mail地址的高校,中国图片社将另刻光盘邮寄)。
九、其他事项
1.各高校在图像采集过程中如遇到需要协调的问题,可与福建省教育厅学生工作处联系(联系人:林予佳;联系电话:0591—87844868)。
2.采集信息的查询网址:www.xinhua.org。
3.毕业生信息的查询网址:“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
高校毕业生图像信息采集工作是学历管理中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由于毕业生人数逐年增加,图像信息采集任务越来越重,各有关方面应加强沟通,在采集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应协商妥善解决。各高校要加强对毕业生的教育,自觉遵守采集纪律,共同维护采集秩序,确保毕业生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工作顺利进行。
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5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