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峡导报记者获悉,漳州市2023年春季学期按原计划时间开学。其中,全日制普通中学已于1月31日(农历正月初十)开学,2月1日(农历正月十一)正式上课。
根据校历安排,幼儿园、小学将于2月6日(农历正月十六)开学,2月7日(农历正月十七)正式上课。高三质检定于2月6日至8日举行。
漳州市教育局提出,新学期,各学校要严格执行课程计划,开齐开足课程计划规定的每一门课程,不得随意增减课时,并按教学内容和教学要求组织教学活动。要科学制定在校作息时间,学校和教师不得违背学生意愿占用节假日或休息时间组织学生有偿补课。要加强作业统筹管理,认真落实“双减”政策。同时,开齐开足体育与健康课程和心理健康教育课,深入推进课程育人等。(记者 赖雅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