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大学生等人员返乡创业,将得到政策扶持。近日,漳州市政府办发布《关于支持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十二条措施的通知》。
支持返乡人员发展、创办休闲农业、林下经济、乡村旅游、创意产业、养生养老等休闲农业基地(点),开展市级农业休闲示范基地(点)评选活动,并给予5万-8万元奖励。鼓励返乡人员参与美丽乡村建设,推动政府通过委托、承包、采购等方式向返乡创业人员购买村庄规划建设、人居环境整治、乡村旅游开发等项目成果。
支持返乡人员到农村开展电子商务经营,构建网货下乡、农品进城的网上通道。对通过自营或第三方平台销售福建农产品,网上年销售额超过5000万元的B2C企业和网上年销售额超过1亿元的B2B企业,省级给予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的奖励。
漳州市还要求,以县(市、区)政府为主,依托各类园区、闲置厂房等存量资源,整合发展一批返乡创业园区(孵化基地),引导各类返乡人员入园创业。
物流方面,鼓励邮政、供销社以及骨干流通、商贸物流、快递物流、电子商务等各类企业,在乡镇开辟或延伸快递物流运输线路,新建快递物流营业网点,视成效,对其投入农村带有统一标志的货运车辆等固定资产新增投资额,给予最高10%的补助,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100万元。(记者 沈华铃)